被譽為生醫界美魔女,大學一名教授被檢舉,涉嫌違反營業秘密法,被拘提到案說明,想不到教授發現,調查官拘提時,沒有依照法律當面宣讀拘提原因,向法院聲請提審,美魔女教授因此獲釋!讓法界痛批,調查官怎麼會出這種包?
外型清秀,有著濃眉大眼,她就是有生醫界美魔女之稱的,生物科技學系教授楊姓教授,而他其實還是某生技公司管理階層。疑似因為與前公司發生營業秘密糾紛,和其他5人都遭到檢調單位約談到案,但楊智惠卻沒現身。
檢方9號發出拘票,請台北市調處將人拘提到案,最後楊智惠在住處被帶回台北市調處偵訊,但她卻拒絕夜間訊問,向法院聲請提審,就是因為調查官沒做出宣讀權利。
警方念完一長串後將人帶回,而北院調閱調查官密錄器,蒐證畫面,發現調查官確實少了部分程序,認定拘提不合法,裁定當庭釋放楊智惠,而這結果連檢察官也傻眼。
律師劉韋廷:「民眾如果被警方上銬,或者是限制行動自由,這樣的強制處分,警方必須在當下就告知民眾,他為什麼會被上銬,或限制行動自由,以及刑事訴訟法的基本權利事項。」
攤開刑事訴訟法條,原來在執行拘提或逮捕時得當場告知,被告或是犯罪嫌疑人,拘提或逮捕的原因,訊問被告也得說,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名得保持緘默,得選任辯護人,得請求調查有利的證據,少一項都不行。
這回調查官程序疏漏,被認定拘提不合法,只好擇日再行傳喚楊姓教授,但後續恐怕也得好好檢討,畢竟若讓犯罪嫌疑人藉機落跑,這責任誰來扛。
(封面圖/翻攝自 教授任職學校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