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屍命案凶手逃死刑 死者母轟最高院:必有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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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在萬華峨嵋停車場,陳福祥因毒品案黑吃黑槍殺兩名被害人。法院一到三審,一共判了陳福祥五次死刑,但到了最高院,為什麼卻改判無期徒刑,死者母親投書媒體,說最高院這是衛生紙判決,民眾也痛批法官是在找理由不判死刑。

記者(2015.1):死者家屬說,你要被判死刑。

家屬期待落空,又一個死刑犯逃過死刑,2015年在峨嵋停車場槍殺兩名被害人的凶手陳福祥,原本一到三審共判5次死刑,但來到最高法院大逆轉,理由是殺害第二人時,是避免事跡敗露不是預謀犯罪,更不是近距離槍殺,所以不是情節重大,民眾聽到簡直罵翻。

民眾:「他(法官)就是在找理由嘛,不食人間煙火嘛,那種事情全國的眼睛都睜著看,那個法官要重新教育啦。」

民眾:「人家是在講為善不欲人知,你是故意要讓他免死是不是。」

死者蔡鎧陽母親投書媒體,質疑最高法院判決,直言認定凶手非預謀殺人,到底是眼盲還是弱視,簡直是衛生紙的判決,根本是為廢死開大門,民意普遍拒絕廢死。但近幾年死刑在台灣已是名存實亡,2017年新北市中和公寓縱火案奪去9條人命的凶手李國輝,一二審都是死刑,2014年湯景華縱火燒死和他打官司的翁姓男子一家六口,4度被判死刑,還有華山分屍案陳柏謙一審也被判死刑,但這些人到了最高院通通改判無期徒刑,不只華山一案,台灣近期八件分屍案凶手通通免死。

民眾:「他一定有為了這個,這個說法去做很多的準備,所以法官不能聽信他片面之詞。」

民眾:「他有悔改的心的話,(你覺得怎樣叫做悔改?),他覺得這件事情他是錯了,或是一時衝動。」

殺人者不用償命,民眾直言幫死刑犯開脫理由像在找藉口,法官不想髒了自己的手,犯罪者不用替自己行為付出等值代價,這樣的司法民眾還怎麼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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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

峨嵋雙屍案 陳福祥 毒品 最高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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