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6)日國道三號發生一起車禍!一名57歲方姓男子開著要價457萬元的豪車,行經台中大甲路段,疑似開啟「自動輔助駕駛」功能,未注意內側車道有施工,竟直接衝撞緩撞車,車頭瞬間凹陷,肇事原因有待警方持續調查釐清。
▼豪車意外撞上前方的緩撞車。(圖/警方提供)
今日上午8時48分,方男駕駛要價457萬元的黑色豪車南下,行經國道三號162.7公里,苗栗苑裡到大甲路段時,疑似開啟自動輔助駕駛行駛於內側車道,竟直接追撞前方移動性施工緩撞車,導致豪車車頭嚴重凹陷,甚至一度難以辨別原貌,可見撞擊力道之大,僅後座部分外觀正常,而緩撞車的防撞桿也因此毀損。
▼豪車車頭全毀,僅後座外觀正常。(圖/警方提供)
所幸本事件無人受傷,方姓駕駛也平安,經警方檢測酒測值為0,該起事件未造成車流回堵狀況,上午9點16分完全排除恢復通車,詳細事發經過及肇事原因,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七大隊表示,若開啟駕駛輔助系統,在國道高速行駛環境下,應該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不要過度信賴輔助系統,要適時切換手動操控車輛行駛,保持良好的精神以及專注力,隨時與前方撤量保持適當安全距離,避免事故發生。
此外,高公局提醒用路人,自動巡航系統及緊急煞車系統如遇以下情境仍可能無法正確辨識前方物件,進而造成交通事故危險,民眾務必瞭解該系統之適用範圍和限制。
1. 與前車速差過大或前車靜止狀態下。
2. 上下坡度大路段、彎道路段。(影響雷達偵測角度)
3. 前車未行駛於車道正中間。
4. 突然切入車道的車輛、前車突然轉向。
5. 特殊形式之車輛、摩托車,靜止行人。(判斷邏輯須符合辨識軟體之定義)
6. 特殊天候環境(濃霧、雨天、強光等,影響雷達和鏡頭的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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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