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不到就可以殺人嗎?台北市一名42歲黃姓男子,去年向在按摩店工作的陳姓女子求愛,不料遭拒後,憤而拿出藍波刀,朝陳女猛刺40多刀,導致陳女肋骨斷裂、臟器壞損,當場死亡。黃男一度坦承預謀犯案,但後來又翻供表示自己沒有預謀,且有幻聽症狀,遭痛斥無悔過之心。最後法官考量其父母從小離異,讓他缺乏自信,導致情緒起伏大,因此以殺人罪判無期徒刑。
據了解,2013年已婚的黃男和朋友到按摩店消費,認識了47歲已婚的陳女,卻因此愛上了對方,並展開熱烈追求,幾乎每周都會到店光顧,黃妻無法忍受丈夫這般行為,便與他離婚。但對陳女來說,黃男只是客人,這份愛是個錯誤,在不堪其擾之下,陳女將黃男的電話設為拒接。
沒想到,黃男仍就不死心,去年12月,直接上按摩店並指定陳女服務,更在房間內當場向陳女告白「我已經離婚,希望妳能接受我的愛!」,但真的郎有情妹無意,陳女再一次嚴正拒絕,豈料黃男見笑轉生氣,突然拿出藍波刀,發狂地朝陳女狂刺40多刀,導致其肋骨斷裂,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
黃男遭逮後,一開始坦承自己是預謀犯案,本來就打算告白不成,就要殺了對方,但是法院開庭審理時,黃男突然翻供,不僅否認預謀,更說自己有幻聽等精神症狀,企圖藉此逃避刑責,遭法官痛斥無悔過。
但是法官最後認為,考量黃男從小父母離異,缺乏自信,情緒起伏大,而且黃母已經為他提存了100萬當作賠償金,顯示有積極賠償之心,再加上事發當下,黃男並沒有逃跑,且羈押期間並無不良行為,因此判處無期徒刑,可上訴。
▼不滿求愛遭拒! 男持刀砍死按摩店小姐(1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