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受贈公設沒繳管理費 法官判付137萬

市府受贈公設沒繳管理費 法官判付137萬

新北市板橋國家世紀館豪宅社區,過去建商把社區816坪空間,無償捐給新北市府做為公益設施,但管委會認為使用者新北市警局,從前年5月起至今年1月都沒繳管理費,向新北地院提出訴訟,法官認為公益空間是建築一部分,市警局應該依社區規約繳管理費,判決需給付137萬餘元,全案可上訴。

公設 管理費 建商 公益設施 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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