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台北市振興醫院一名60多歲的陳姓看護,在人煙稀少的走廊上看到一名4歲女童獨自玩耍,竟用100元誘騙女童脫褲,任由他用手機拍攝女童的私處,還用手指性侵。事後女童將100元交給母親,講說「叔叔摸我『窩窩』(私處)」,母親聽到嚇得趕緊報警處理,今天(5日)士林地檢署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將陳姓看護起訴。
根據起訴內容指出,陳姓看護在振興醫院待了許久,平常的工作就是在醫院看護病人。但在7月1日晚上6點左右,他獨自推著病患走在平常很少人經過的走廊上,剛好看見1名4歲女童獨自一個人在玩耍,不料一時起色心的他,當下就把病患推到一旁,趁四下無人之際,上前用100元誘騙女童脫褲,除了使用手機拍攝女童下體,還用手指撫摸、性侵達10分多鐘才罷手,讓女童離去。
事後,女童把100元交給母親,母親心想女兒身上怎麼可能會有錢,詢問之後,女童才講說剛剛有一個叔叔給她100元,拉住她的裙子,要她脫掉內褲,隨即拿出一支手機拍她的私處,女童還形容說「叔叔有摸我窩窩,而且裡面有一個怪東東,感覺像石頭」,母親聽完當場嚇傻,二話不說馬上帶女兒去驗傷,並報警處理。
陳姓看護移送法辦後,雖然坦承有脫下女童的內褲並用手機拍攝下體,卻否認有用手指性侵一事,而且經過測謊沒有通過,所以士林地檢署不相信陳姓看護的辯詞,今天以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