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一名司機報案,稱自己被客人亮槍恐嚇,警方將嫌犯逮捕到案。移送交保後,隔2天嫌犯又因為債務糾紛,到友人住處鳴槍示威,也在當天被逮捕。警方調查槍管不符,三度找上門,共搜出2把槍、一根槍管和65發子彈。
警方vs. 嫌犯:「你叫什麼名字?」面對提問嫌犯默不作聲,等警方搜查包內發現槍枝,馬上回頭確認嫌犯身上有沒有暗藏武器。
警方vs. 嫌犯:「沒有沒有沒有。」極力否認身上有武器,嫌犯又把雙手伸回口袋裡,這舉動讓警方加強戒備。好幾名警力上下搜身,但嫌犯頻頻把手放下,根本不配合。連最後被上銬逮捕,嫌犯還是很囂張和警方大小聲,不過他究竟為什麼被逮?因為警方在1號凌晨接到計程車司機報案,稱嫌犯和他在車上發生爭執,自己遭到持槍恐嚇,將嫌犯放下車後,司機隨即小跑步到社區大樓求助報警。
社區警衛:「他跑來就說報案,後來刑警把他抓起來,來找你們求救這樣子。」
後來警方順利將他逮捕到案,起獲手槍一枝還有64顆子彈,移送地檢署交保後,他還是學不乖。在3號凌晨又因為債務問題,到友人住處對空鳴槍示威,還下車叫囂,當天早上10點就再次被警方逮捕,起獲槍支1把。
不過警方後來發現槍管不符,6號又再次持搜索票將他逮捕,取出槍管1支還有子彈1發。
社區警衛:「結果抓去第2天又放出來了,結果後來又把他抓進去。」
連社區警衛都看不下去,因為才短短一個禮拜的時間,就有大批警力進出社區逮人3次,鬧得鄰居們雞犬不寧。
嫌犯在一個禮拜內就兩次持槍犯案,警方共搜出2把槍、一根槍管還有65發子彈。全案依刑法恐嚇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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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