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45歲的李姓
郵差,去年前往基隆一處「鐵支路」
私娼寮,和一位53歲的李姓女子發生關係。從此對李女墜入愛河並開始論及婚嫁。李姓郵差為了讓李女能夠脫離苦海,過上一般人的生活,自願替她還卡債、繳欠款,每月還給生活費...。李女原本已答應從良,卻因為嫌生活費不夠又從操舊業,李男發現後狠甩李女一巴掌,吃上官司,高等法院近日宣判,認定李男犯行輕微,免刑定讞。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李男今年二月,李男因為找不到李女,心生懷疑,因此前往私娼寮尋找,竟然真的發現李女友從操舊業,李男心痛之餘,怒打李女一巴掌,還拉傷李女左手。李男表示:「我從來沒有打過女人,希望能把妳打醒!」
判決書中指出,李男是在今年初與李女陷入熱戀,從此為李女繳清2萬多元卡費、另給李女6萬元買年貨、5萬元過年紅包錢和1萬元生活費,李男同時允諾未來將每個月給李女5萬元生活費。
不過現實層面中,因為李男薪水僅6萬元,還要付撫養費給前妻生的自閉症兒子,因此最後僅能提供2萬元生活費給李女。李女因為覺得太少,寧願重回私娼寮接客。
李男2月份發現李女真的重回娼寮,一怒之下揮手掌摑李女,李女憤而到醫院驗傷提告。一審判決中,李男依傷害罪遭判拘役五十天,得易科罰金五萬元。李男之後再上訴,高等法院追查,李女與李男間,平日簡訊也不乏噓寒問暖「愛妳!」、「妳不要去(私娼寮)」、「妳去那,我會心疼」等問候,尤其在李男掌摑李女後,也曾傳簡訊「第一次打的女人居然是妳,妳可知道我的心有多麼痛嗎?」、「從來沒有打過女人,希望能把妳打醒!」表示心痛。
法官認定,李男對李女是基於關心與疼愛,卻因為感覺感情遭背叛,才會失控動手,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因此依《刑法》第61條判李男免刑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