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車格一位難求,特別是在市區!高雄一名吳先生投訴,等待路邊車格,二張檢舉相片間隔短短3秒鐘,他停好車還被罰,認為警方不近人情,不過警方拿出檢舉影片還原真相,當時投訴人右前方車輛並沒有移動跡象,相片角度問題讓吳先生誤以為自己靠邊停車了,依法舉發沒問題。
拿出罰單,氣憤難耐,高雄這位吳先生日前到郵局辦事,臨停等前方車格的自小客車移開,短短三秒,吃上臨停併排罰單六百塊,他不服。
投訴人吳先生:「過了三秒,哪一個拍的?說我併排結果那個車子,旁邊根本沒有那一輛白車,那怎麼可以說我是併排,我當然不服啊。」
吳先生氣警察不近人情,照片中看起來,等待白車開走,三秒時間,他就停進車格內,而且他人也在車上,不過警方拿出檢舉影片還原真相,吳先生確實併排臨停,也有打方向燈,但停在車格內的自小客車完全沒動作,看不出來他要開走,舉發成立沒疑問。
高市左營交通組組長顧盛立:「請當事人提供佐證資料,如確係等待停車格車輛駛離,將函請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辦理。」
都怪照片角度看起來,吳先生好像已經停進去,其實根本一樣併排,路邊車格該怎麼停,其實多數人都會跟吳先生一樣,等在後頭,但前方車輛一定要有明顯開走動作,這樣警方就會斟酌狀況來判斷。
以法規來說,找到車位時,在等待的過程當中,不管是停在它的前面,或是後面都算併排臨停,一定得等整個車位清空才能停。如果在鬧區或是人口稠密區,車格完全淨空才能停,要靠運氣,有人說正確做法是繞一圈再回來,或是找其他空位,那可能很難找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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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