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女虐殺4歲男童 遭法官重判12年6個月

惡女虐殺4歲男童 遭法官重判12年6個月

因為男友的小孩不願吃飯被現任女友痛毆致死,法官依照家暴致死罪判12年6個月有期徒刑!在台北市士林區,劉姓女子因為不滿男友的兒子不肯乖乖吃飯,就用掃廁所的長柄刷將他痛毆,而且還拿熱開水灑在男童姐姐身上,導致全身百分之十八的二度燙傷,竟然還有心情跟男友一起去吃情人節大餐,法官也因為她這樣的冷血行進,重判她12年6個月有期徒刑。

虐童 痛毆 士林區 燙傷 熱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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