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昨(6)日晚間發生一起竊盜案,一名陳姓男子在一間家樂福偷走價值2663元的長袖上衣2件、金屬筷子7雙,陳男離開時門口警報器隨即大響,後續被查出他的身分竟是北市萬華龍山派出所警員,警方立即將他逮捕到案,並在訊後移送至台北地檢署偵辦。
▼昨晚新北市一間家樂福發生盜竊案。(圖/翻攝自Google 街景圖)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該名陳姓男子昨日晚間在新店中興路三段家樂福閒逛,沒想到準備離去之際,前腳才剛踏出門口,警報器就立刻大響,賣場員工聽見聲響,立即將陳男攔下,連絡主管並報警。
警方於當天晚間5點多趕抵現場,後續查明陳男身上藏有未結帳的長袖上衣2件以及7雙金屬筷,總價值為2663元,證據確鑿之下,確定陳男偷竊為事實,警方當場將他逮捕,誇張的是,陳男身分後續被查出,是北市萬華分局龍山派出所警員,警詢時,陳男表示,很不好意思,自己當下是忘記結帳,始終否認偷竊行為,不過最終仍被依竊盜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陳男為北市萬華分局龍山派出所警員。(圖/翻攝自Google 街景圖)
陳男是名警察,身為執法人員,竟知法犯法,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竊盜罪指出,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提醒民眾千萬因為一時的貪念而犯法。
▼陳男知法犯法,違反法律規定。(示意圖/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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