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陳伯均遇山難!為何不電話求救?律師吐殘酷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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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法官陳伯均一家4口登山時,不慎在回程時迷路,他先行去探路卻不幸失蹤,失聯64小時後,警方於今(14)日早上7點45分尋獲遺體。消息曝光後,律師李怡貞認為,陳法官選擇自己探路是不想背負罵名,因為若留在原地呼救成功,新聞曝光後便會成為民眾謾罵「浪費社會資源」的對象。

▼搜救人員於14日尋獲陳伯均的遺體。(圖/東森新聞)

▼搜救人員於14日尋獲陳伯均的遺體。(圖/東森新聞)

據了解,陳伯均11日時與老婆以及兩名子女,計畫攀登有「武陵四秀」之稱的池有山和桃山,沒想到,回程走到池有山時,卻迷路了。陳伯均因此決定先行下切探路,同日下午4點多時,妻子見陳伯均遲遲未歸,便撥打119報警,而台中市消防局得到消息後,立即動員上山搜索。

搜救人員上山搜索後,11日便在下切大約40公尺的地方,發現陳伯均的登山杖,13日下午時,則找到陳伯均的衣物、登山鞋與登山帽等物品,當時搜救人員便認為,距離找到法官已經不遠了,而14日時便尋獲遺體,並設法將遺體運下山。關於法官的物品散落的到處都是,專家則認為,陳伯均應該是失足後,就直接往下滾,因此身上的裝備才會散落在各處。

▼搜救人員13日時發現陳伯均的物品。(圖/東森新聞)

▼搜救人員13日時發現陳伯均的物品。(圖/東森新聞)

悲傷的消息曝光後,台北地院行政庭長周玉琦表示,北院的院長還有全體的法官及同仁,都感到萬般地不捨跟哀慟,非常感謝這段時間,台中市消防局、搜救大隊、台中地檢署、媒體與各界所給予的關注和幫助。

律師李怡貞則在臉書表示,有人或許會想說為什麼不留在原地等待救援,反而親自去探路,其實是因為法官日常的各種顧忌,真的不是一般人能夠想像。萬一陳伯均留在原地呼救後真的得救了,等新聞一曝光,便可能成為萬夫所指,「浪費社會資源耍官威的高官」,所以,他才寧願選擇自己探路,也不要有背負罵名的風險。

▼律師李怡貞指出法官獨自探路的原因。(圖/東森新聞)

▼律師李怡貞指出法官獨自探路的原因。(圖/東森新聞)

李怡貞舉例,陳伯均大可以一通電話「我是法官,請派人救我」便得到幫助,但他仍選擇獨自勇敢面對一切,不幸的是,人類終究抵抗不了大自然的威力。

李怡貞補充,感想文會上新聞並沒有在她的預料中,而文章只是為了要回應新聞底下酸民對於法官的惡意言論,希望逝者已矣,酸民勿酸而已,而她舉例「聲稱法官就可以得到救援」的言論,只是為了要告訴酸民,法官大可以利用資源求救,但卻仍選擇獨自且堅強的面對困境,並沒有要掀起階級對立的意思,若有人針對文章刻意劃錯重點或引起風波,「我一定提告」。

李怡貞也呼籲,颱風天前不去登山真的是鐵則,大自然的力量真的不可小覷。除了保護自己的安全外,更要考慮到發生意外後,或許會導致搜救人員在颱風天還必須出任務的狀況發生。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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