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去年4月屏東通訊行已婚的曾姓女店長,遭糾纏的男子黃東明開車衝撞再綁架,造成女店長傷重死亡。嫌犯在獄中吃胖了一大圈,一審只被判處無期徒刑,法官的理由是嫌犯即使假釋出獄,也已經80歲,再犯可能性很低,被害人的先生則對判決失望,認為跟殺警案一樣,官員只是說一說,無法確實執行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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