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許先生說,他開在國道一號民雄路段,結果一輛自小客高速行駛在路肩,駕駛還疑似突然打開車門持續至少4秒鐘,接著將車門關上,然後跨越槽化線下交流道,目擊民眾說有點誇張,也很納悶對方為何將車門打開,難不成是車門故障,國道警方表示,這已經涉嫌危險駕駛。
上午八點多,民眾開在國道一號嘉義民雄路段,行車紀錄器拍下一輛深色自小客高速行駛在路肩,接下來駕駛疑似打開車門。
國道上前方駕駛疑似突開車門,讓開在中線道的目擊者嚇壞了。
目擊者許先生:「就是有開車門,你知道嗎,一邊行駛開一邊車門,他的駕駛車門是打開的,就有點誇張。」
疑似開車門的駕駛,4秒後將門關上,接著跨槽化線,下了交流道,目擊者不解的是,超速可以理解,但行駛中開車門他第一次遇到。
目擊者許先生:「(會不會擔心他是丟什麼東西,然後往你這邊丟來還是怎樣),是不會,我覺得他是不是,很像飛機耍寶那種,以為開車門可以減速,就開太快,類似想要開車門減速。」
許先生說他想檢舉危險駕駛,但車牌錄不清楚,對於這樣的駕駛行為,國道警方表示已經違規。
國道警察斗南分隊小隊長黃國文:「並於該影像10-12秒處,行駛中疑似打開駕駛座車門,涉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汽車駕駛人在道路上,以及他危險方式駕駛。」
失控安全駕駛教練王昱仁:「在高速公路高速行駛下,開門這個動作,這個動作完全是一個危險駕駛的行為,因為在賽車技巧裡面,完全沒有會利用開門,來做任何的減速。」
再看一次當時畫面,駕駛突然開車門,當時沒有丟垃圾也不是為了減速,有沒有可能是毒駕還是車門故障,國道警方表示,雖然行車紀錄器影相模糊,但只要目擊者檢舉就能依法查證,通知車主說明,若證實是危險駕駛,最高可處24000元罰鍰。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