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竹科工程師因為工作關係,必須經常到外地出差,為了能隨時掌握家中狀況,於是在客廳加裝網路攝影機,未料卻意外錄到愛妻與孩子的美籍家教有逾矩行為,氣得向對方提告求償。近日此案的判決也已經出爐。
▼人夫家中的攝影機,錄到的妻子和美籍家教有逾矩行為。(示意圖/pexels)
法院判決書指出,人夫和太太於民國102年結婚,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太太原本在一間美語補習班工作,離職後,介紹了同補習班的美籍老師到家中擔任孩子的家庭教師,但沒想到這名家教竟在家中和自己太太擁抱、親吻、愛撫等,發生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的行為,而這些畫面都被客廳的網路攝影機全部拍下來。
美籍家教出庭辯稱,自己不懂中文,無法和人夫溝通,平常都是透過女方用英文翻譯,且他和人妻剛認識時,對方曾提到與老公感情不睦,他也曾多次凌晨還在女方家中陪伴孩子,人夫看到也沒有任何反對行為,他才會誤以為兩人已經離婚,是為了共同撫育未成年子女才沒有分居,認為人夫裝設網路攝影機竊錄的行為已經侵害自己的隱私權。
▼美籍家教辯稱,以為女方和老公已經離婚。(示意圖,非當事人/pexels)
人夫則表示,美籍家教知道上課地點是在自己的住處,而他與太太仍有配偶關係,並透露自己因為工作經常須到臺南出差,為了能看顧小孩和保障家中安全,他才會選擇在客廳安裝網路攝影機,並沒有侵害其他人隱私權的問題。
新竹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人夫是經由太太介紹才認識美籍家教,太太不可能會當著丈夫面,說兩人是朋友、男友、前夫等關係,而且美籍家教在授課地點是在人夫家中,理應對他們的家庭情況有相當程度了解,加上人夫的學歷是碩士,並於科技公司擔任工程師,其英文程度應該是可以和美籍家教溝通。因此不採信美籍家教的證詞,最終判決他必須賠償人夫10萬元,仍可上訴。
▼美籍家教須賠償人夫10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pexe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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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Google Ma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