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團生火燒車導致26人罹難,原本以為是一起意外,現在案情出現大轉彎,檢方最新鑑識報告發現的6大證據,都能說明是司機蘇明成潑灑汽油引火自焚釀禍。第一點,可以確定駕駛艙是起火點,附近也找到了2瓶有汽油反應的寶特瓶,駕駛座旁走道的階梯也有採集到汽油反應,最奇怪的是,鑑識人員找不到電線短路走火造成的熔珠現象,再加上蘇明成事發前消失的1小時多曾打電話向友人抱怨性侵判決很「垃圾」,疑體內也被驗出含有酒精濃度高達1以上,整起事件疑和蘇明成自焚有關。
據《壹週刊》報導,檢方調查發現,遊覽車上找不到電線短路走火特有的熔珠現象,駕駛艙是燒得最嚴重的地方,幾乎碳化,能確定的是,起火點就在駕駛艙。駕駛艙附近,找到2罐裝有汽油反應的寶特瓶,另外,行李層也搜出3瓶完整的汽油瓶、駕駛艙旁的階梯也驗出汽油成分,司機蘇明成體內有酒精反應,生前消失的1小時多曾打給友人抱怨性侵官司判5年,6大證據說明蘇明成引火自焚造成26人死亡的悲劇。
檢警從採集到的各項科學證據研判,蘇明成載陸客團往桃園機場的路上,將裝有汽油的二瓶寶特瓶,灑在駕駛艙周圍,所以前門第一階及第二階梯處,都有採集到汽油反應,然後隨手將空寶特瓶丟置在駕駛座右邊附近,但汽油並沒有灑在蘇明成身上。
潑完駕駛艙周圍的汽油後,蘇明成立刻引火,因為儀表板及周遭,屬「不易燃」物質,因此國道監視器會拍到冒煙的畫面。因為蘇明成沒有將汽油潑灑在自己身上,所以第一時間,蘇明成才可以在高速公路上再行駛一﹒三公里,之後因為濃煙被嗆昏,無法控制方向盤,車子才順勢右偏並撞上路邊護欄後,燃起大火。因此檢方在解剖蘇明成遺體時,法醫發現他的呼吸道有燒灼、積炭的情形,都是因為蘇明成生前曾吸入高溫的濃煙,被濃煙嗆暈後再遭火焚身,休克死亡。
目前,檢警要追查蘇明成生前在內湖昇恆昌消失的1小時多,是否有購買汽油,要查出是否有他購買汽油、抽汽油及飲酒的畫面,並且再一次檢視駕駛艙所清出的灰燼,要察是否有點火裝置的殘留物,一旦有任何進展,全案就可宣布破案。
一名火災鑑識專家透露,遊覽車電路設計的複雜,駕駛座燒得幾乎碳化,研判就是起火點。如果是因為電線短路起火,電路上的銅線應該會因短路高溫出現特有的熔珠現象(水滴狀的半透明體),但也可能因為火勢過大把熔珠現象燒毀,不過,電線短路會先出傳出燒焦味,乘客應該會先發現,並有撲救的行為,並不會瞬間出現大火。但鑑識人員都無發現相關跡證,研判應是汽油點燃產生了濃煙大火,造成乘客們來不及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