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中區一處大樓住宅火警6死6傷,女屋主長期堆放雜物疑阻擋逃生。台中市府環保局說,這兩年共開立24張罰單,屋主都未繳,送強制執行才願意繳交。市長盧秀燕則說去年已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女屋主。
台中市中區興中街一處大樓改出租套房昨天下午發生火警,造成6死6傷,台中市政府表示大樓屋頂違建,中區柳川里長蔡翠碧接受媒體聯訪時指出,大樓原為旅館改建為40多間出租套房,屋主莊女平時收租維生,也常撿回收物變賣,1樓堆置大量回收物,樓梯間也堆放物品。
市府環保局今天發布訊息表示,興中街這處火災現場住有資源回收個體戶,1樓常堆放資源回收物造成髒亂,清潔隊積極處理,近1年開立11件罰單,其中9件已移送強制執行,女屋主才願意繳。
不過,上午盧秀燕探視傷者時指出,去年及前年,依違反公共區域安全,裁罰24次,前年14次、去年10次,但女屋主屢罰不怕,警方在去年底則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環保局指出,對於此個案,每月派員執行強制清除約2次,中西區隊最近一次於3月4日完成1樓及公共區域代履行強制清除垃圾及資源回收物。
另外,市府都發局長黃文彬也發布訊息表示,興中街一處大樓申請建築使用時,領有民國75年的使用執照,是集合住宅大樓,民國93年到108年有申請做為旅館使用,目前會將圖資找出並到現場會勘,若有違規使用將依建築法第73條重罰。
(封面圖/莊姓女屋主被帶回警局製作筆錄/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