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88歲老翁,去年3月行經台北市天母北路,走在斑馬線上,被一台左轉的客運撞倒,現在全身癱瘓,需要專人照料,家屬控訴,他們提出400萬元賠償,但業者只願意賠償80萬,而光是住療養院還有請看護費用,每個月就要4萬5,根本不夠。客運表示他們有誠意,只是金額太高,未來將持續調解,取得賠償金的共識。
綠燈亮起公車左轉,疑似視線死角,沒注意到正在過馬路的老先生,當場撞下去,駕駛立刻停車下去查看,從公車側邊監視器看,行人正通過斑馬線,而且已經快到馬路中間,儘管緊急送醫治療,老先生現在全身癱瘓。
傷者目前意識不清楚需要專人全天候照料,本來一開始是身體外傷,後來顱內出血,傷勢急轉直下,事後清查當初老先生跟朋友在天母聚餐,卻在回家途中出車禍。
車禍事故初判表,認為駕駛轉彎時,沒有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違反交通道路安全規則,事後家屬提出求償費用400萬,但家屬控訴客運只願意給80萬元。
家屬委任律師廖庭尉:「包括我們提出來的金額,也不是漫天喊價,我們都是可以有一個單據,甚至是法院相關判決去立證的,但他們給我們的回應就是,他們永遠只願意賠80萬元左右,這80萬元還要扣掉,其中兩三個月,已經先支付出來的20幾萬,剩下的金額大概只願意貼50幾萬元。」
家屬提出的費用,包含每月療養院請看護,買營養品就要4萬5,一年12個月是54萬,再用內政部公布的簡易生命表,85歲以上年長者餘命平均是7.26年,老先生88歲,他們以整數八年計算,費用是432萬,但他們只要求400萬,對此客運業者說,80萬費用是依照家屬提供的醫療單據,不是不願意賠償,只是對於這個金額還有商議空間。
客運業者:「我們有先幫家屬墊付醫療費用,因為賠償的金額,還有一段差距。」
雙方對於賠償費用認知沒有共識,客運承諾將持續和家屬溝通調解。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