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在球場打球,背後傳球,籃球不小心滾到馬路,撞到女騎士機車,害女騎士倒地受傷。這下子不妙了,法官判賠84萬天價。這名學生,3年前在板橋公有籃球場打籃球,他以背後傳球的方式傳給同學、對方漏接,球就滾到馬路上,害騎士摔傷,受傷騎士向區公所跟學生求償1百23萬,法院認定區公所雖然沒有設圍籬,但練競技動作、應該要到專業球場,加上當時其他同學有勸阻不要背後傳球,他不聽勸而釀禍,學生得賠償約84萬,這名學生已經成年,表示將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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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