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發生車禍用口頭和解有用嗎?台中兩名騎士發生碰撞,其中一名宋姓騎士報案指控對方,沒有經過同意留下聯絡方式就離開現場。蕭姓男子到案稱,雙方人車都沒太大損傷,同意之下離開現場,沒想到現在反倒因為肇逃被函送。對此,警方提醒,雙方發生車禍,口頭上和解並沒有證據,可能會有疑慮,至少互相撥通手機留下紀錄,不過最好的辦法就是報警處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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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