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男比照「殺人重刑犯」上腳鐐 同車友人遭罰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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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黃姓男子昨天晚間酒駕造成1死3傷,警方事後找出黃男車上還有1名友人,昨天漏夜通知到案說明,詢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酒駕同車乘客連坐罰告發,最高可罰3000元。另外黃姓男子也於稍早從拘留所押解至分局,全程比照殺人級重刑犯規格,不但上手銬還上腳鐐。

▼黃男被扣上腳鍊高規格押解。(圖/東森新聞)

黃姓男子酒駕衝撞行人致1家4口1死3傷,警方接獲目擊證人舉報,指黃男當時車上還有1名同車友人,立即調閱監視器,確認副駕駛座還有37歲趙姓男子,漏夜通知趙男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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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趙男表示自己當下有規勸黃男,且自身並無飲酒,欲協助駕車載黃男返回住家,但黃男堅稱可以駕車,隨即將車鑰匙拿走。警方詢問後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35條第8項告發趙男,同車者罰緩新台幣600元至3000元。

▼肇事車上同行有人遭罰600元至3000元新台幣。(圖/東森新聞)

據了解,趙男在事後發,自稱不知要與警方回派出所釐清案情,在見到現場警方處理差不多後,就請友人載他返家。

警方調查,38歲黃男昨天自備威士忌,與友人在鹽埕區某咖啡廳飲酒後,仍執意開車返家,途中撞上正要過斑馬線的1家4口,母親37歲范女傷重不治,大女兒雙小腿骨折、全身多處擦傷,且全口牙掉落。

▼肇事後的黃男癱坐在地。(圖/東森新聞)

黃男酒駕撞死人,造成一家4口從此家庭破碎,對此高雄市長陳其邁也下重話,要求警方從嚴、儘速依法偵辦。今日稍早黃嫌已遭警方押解至分局問訊,押送過程對黃嫌上手銬外,連腳鐐也扣上,完全比照殺人重刑犯的等級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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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

酒駕 押解 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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