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邱姓騎士,4年前騎車要去上班時,他疑似因為超車,引起另一名蔣姓騎士的不滿,沒想到蔣姓騎士竟然用左腳猛踹邱姓騎士的右側機車車身,害得邱姓騎士摔到對向車道被車子撞死。原本一審時重判他十年徒刑,不過到了二審,法官卻覺得邱姓騎士搶快超車也有過失,因此決定酌減蔣姓男子的刑期,改判7年半,最高院也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