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比特犬明年3月公告禁養 英美等4國相關法規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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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2日晚間傳出3歲幼童遭鄰居飼養大型比特犬咬死的意外事件。農委會早先已公告比特犬自2022年3月1日起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以下彙整各國就犬隻傷人的相關法律規範:

● 英國

英國對於犬隻咬人、攻擊他人或其他動物的法律後果,主要規範於1991年「危險犬法案」(Dangerous Dogs Act 1991)和1971年的「動物法」(The Animals Act 1971)當中。

如果飼養的犬隻咬傷他人,根據英國現行法規,依照情節輕重,最高可處1000英鎊(約新台幣3.6萬元)罰金。

其他處罰包括處以「管制令」,禁止犬隻進入特定場所或地點,需要隨時繫上狗繩,或在公共場合戴上嘴套等。

飼主也可能被判處短期監禁、終身禁止養狗。犬隻有可能被沒入,或被人道銷毀。

判罰的嚴重程度取決於多項因素,像是飼主與犬隻過去是否有過攻擊性行為、犬隻是否具有攻擊性、飼主是否預防攻擊行為的發生,像是放置警告標語等。以及受害者是否讓自身處於險境,像是試圖阻止兩隻狗打鬥等狀況。

根據英國政府官網資訊,有4種攻擊性犬種被明令禁養,包括比特犬、日本土佐犬、阿根廷杜告犬,以及巴西菲勒犬。

● 美國

美國各州對於犬隻傷人有各自規範。

根據加州規定,如果有潛在危險性的犬隻咬傷他人,飼主可能面臨最高500美元(約新台幣1.3萬元)罰金。如果有凶猛犬種咬傷他人,飼主可能面臨最高1000美元罰金。

德州規定危險犬種需要被圈養在安全場所,周圍必須有圍欄或是能被鎖上,以避免孩童等一般大眾進入,也避免犬隻逃脫。犬隻離開飼養場所時,必須隨時繫上狗繩,或是有能立刻掌握狀況的人在身邊。

飼養危險犬種的飼主必須向當地動物管制機構登記,飼主必須投保理賠金額至少達10萬美元的保險,以償付這類犬隻可能造成的身體傷害。

如果犬隻在沒有受到挑釁的情況下,在圈養場所之外攻擊他人,造成他人身體傷害,飼主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紐約州規定,如果飼主放任犬隻咬傷他人,造成嚴重身體傷害,可能面臨最高1500美元民事罰金。如果犬隻先前曾展現危險性,飼主卻仍放任犬隻,導致他人被嚴重咬傷,飼主可能面臨3000美元罰金,或被處以90天監禁,或兩者併罰。

如果被認定有危險性的犬隻,在毫無理由狀況下咬死他人,這人既沒有挑釁動作,也沒有闖入不該去的地方,無論犬隻逃離圈養地點是否屬於飼主的過失,飼主都有可能被判處A級輕罪,最高處1年監禁。

只要具危險性的犬隻在毫無理由的情況下展開攻擊,飼主對於犬隻傷害他人、同伴動物、農場動物或是家畜 必須完全負擔醫療費用。

● 德國

德國法律規定,即使飼主沒有過錯,犬隻過去也沒有傷人紀錄,飼主對於犬隻造成的傷害,依舊必須負完全的法律與賠償責任,包括衣物損失、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等。因此,德國飼主通常會購買特殊的寵物侵權責任險。

如果犬隻過去有攻擊紀錄,受害者也可能對飼主提起疏於看管的刑事訴訟。

根據德國法規,有4種犬種被明令禁止進口,包括美國斯塔福郡㹴、牛頭㹴、比特犬,以及斯塔福郡鬥牛㹴。

●日本

日本政府並未明令禁止民眾飼養犬貓的品種。不過,雖然中央政府沒有明文禁止,目前已知札幌市、茨城縣、水戶市及佐賀縣,依據各自訂定的自治條例對特定犬隻飼養進行管制與要求。

這4地管制犬隻品種大同小異,其中以札幌市管制品種最多。

札幌市政府官網資料指出,管制名單包括秋田犬、土佐犬、美國斯塔福郡㹴、大丹犬、德國牧羊犬、斯塔福郡鬥牛㹴、聖伯納犬、杜賓犬、牛頭㹴等10多種。

札幌市要求飼養管制犬隻的飼主,必須遵守相關飼養規定,例如飼養在金屬柵欄或籠內,出入口必須上鎖等。

水戶市政府官網要求飼主在飼養場所出入口等易於辨識處,張貼一張寫有「特定犬」的標籤,以供民眾識別。佐賀縣政府官網的管制內容涵蓋上述兩地規範,也就是飼養在籠內並張貼「注意特定犬」標籤。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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