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道一號大雅交流道附近發生一起休旅車追撞貨車事故,貨車駕駛下車查看,發現只剩下休旅車,但駕駛卻消失了,提告肇逃,不過休旅車駕駛澄清,不是肇逃,是因為當場沒看到貨車,再加上糖尿病身體不適,以為只是單純自撞,才會請朋友載離吃藥。檢察官採信,最終不起訴處分,但貨車駕駛不服,明明全程待在事發現場,已經聲請再議。
▼黑色休旅名車損傷嚴重。(圖/東森新聞)
貨車停在國道路肩,右前車頭毀損,撞到他的,黑色休旅名車損傷更嚴重,車頭幾乎全毀。貨車駕駛:「國道一號的大雅交流道附近,突然遭到後車追撞。」
當時雙方開在外線車道,休旅車追撞貨車,貨車撞上護欄,再反彈到中線車道,休旅車180度反轉,貨車怕影響到車流,緩緩將車往路肩滑行,這時兩台車距離大約100公尺,駕駛下車查看,才發現只剩下休旅車,人跑去哪了?貨車駕駛:「門開著,然後車也沒熄火,鑰匙也沒拔,就這樣離開了,所以很明顯,這是不是在逃避酒駕呢?」貨車駕駛提告肇逃,最終檢察官不起訴處分,理由曝光,貨車駕駛拍照蒐證的地方在泰安交通分隊的停車場,不是事故現場,也就是說事故發生後,貨車駕駛沒有留在現場,而是開到數百公尺外的警局報案。休旅車駕駛:「在原地那邊看,沒有看到車,我還有高血壓、糖尿,整天都沒有吃藥,在不舒服,我有先打電話去報案。」
休旅車駕駛說,他不是肇逃,而是請同行其他車友人載他去吃藥,不起訴書也寫到,不能排除被告因為糖尿病發作,未能查覺到追撞,下車後對方離開現場,所以才會誤認是自撞護欄,並沒有肇逃犯意,罪嫌不足。貨車駕駛:「承辦的員警,還有現場協助的警方、拖吊車輛的拖吊車司機都可以證明,我從頭到尾都在事故現場。」
貨車駕駛感到不解,明明從頭到尾都在現場,也才能拍下車損照,怎麼到頭來變成他先逃了,對於不起訴感到不服,決定聲請再議。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