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1名已婚53歲男子和1名女子發展出婚外情,事後2人分手,男子疑似不滿認為對方欺騙他的感情和金錢,於是在網上散布2人恩愛的影片,並標註許多淫穢的字詞,導致女子收到不少騷擾訊息,氣得她向男子提告性侵,沒想到最後不但沒告成還反被男子提誣告,慘遭法院判刑。
▼男子在網路上散布女子的不雅影片。(示意圖/pexels)
根據法院判決書記載,女子指控男子於2017年,2度趁2人在汽車旅館發生關係的時,趁她不注意偷偷錄影,分手後男子認為女子欺騙他的感情和金錢,因此將2人恩愛的影片連同女子的照片、LINE帳號連結,上傳到多個通訊軟體的聊天群組內,並標註「「她可OO」、「不用OO真的」、「 只要不是O女,像這種性O強的,都好用」等淫穢的字詞,導致女子收到不少陌生男子的騷擾,憤而對男子提告強制性交、妨害秘密、違反個資法,並求償台幣100萬元。
事後高雄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男子確實違反妨害秘密罪及個資法,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得易科罰金36萬元,另外還須需賠償女子台幣50萬元;但強制性交的部分法官認為罪證不足,因此判男子獲無罪。
▼因不雅片被外流,導致女子被很多陌生男子騷擾。(示意圖/pexels)
事後男子對女子提告誣告,一、二審高雄地院皆認為女子有罪,因此判她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定讞。此外還聯手自己妻子對女子提告損害賠償,但法院認為並沒有證據能證明女子和男子交往的時候,知道對方是已婚身分,因此認為她沒有侵害男子妻子的原配權益判免賠。
(封面示意圖/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