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林奕華的前助理,2019年涉性侵一名女子,法官認為,雖然當時這名助理已經離職並轉任義工,但林奕華還是實質僱用人,因此判他須連帶賠償200萬。林奕華不服,聲明指出案發當時,對方非但自己助理,聚會也非執行公務,將在收到判決書後提出上訴。
▼立委林奕華的前助理涉性侵一名女子,法官判林奕華須連帶賠償200萬。(圖/東森新聞)

國民黨立委林奕華的林姓前助理,2019年遭控在聚會上性侵一名女子,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林奕華是實質雇用人,判賠應與前助理連帶賠償200萬。控遭性侵女子:「他說他想睡覺了,所以大家一哄而散,他就是做了一些動作,不讓我出去,把鐵門拉下,把我抓到儲物間。」
根據了解,這名林姓前助理在2019年4月19號,從林奕華服務處離職,事隔十天4月29號爆發性侵案,被害人直指林奕華和前助理仍存在雇用關係,因此向兩人求償600萬。法官判前助理,3年10個月徒刑定讞,不過林奕華必須連帶賠償,但實在不服氣並澄清案發當時對方已經不是自己的助理,聚會也非執行公務,是他個人職務以外的行為。
不過法官認為,前助理在離職之後仍持有服務處鑰匙,事發後五天仍穿著繡有林奕華字樣的背心陪同公祭,儘管義工不支薪,林奕華仍為實質僱用人,因此判連帶賠償200萬,對此林奕華也表示,將在收到判決書後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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