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生育率降低,許多年輕人都不願生小孩或只生一胎,且從小就對孩子疼愛有加,然而有時過於溺愛,其實不利於人格養成,有時甚至可能引發悲劇。1998年,18歲男子林清岳夥同女友賴英毓與朋友蘇彥哲、劉玉薰、江玉如、卓思吟等5人謀殺父母,持刀殘酷砍殺2人共106刀,還脅迫同夥各砍3刀,震驚社會。
▼林清岳(右)夥同女友(左)等人弒親,手段凶殘。(圖/翻攝畫面)
林清岳弒親案震驚社會,全案經二度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審,中華民國最高法院於2002年3月28日判處林清岳死刑,其他5名共犯有期徒刑5至16年確定。資深教誨師張柏舟回憶,林清岳直至死前皆未曾懺悔,並認為他毫無對不起父母,甚至覺得兒子花父母親的錢是天經地義,對社會輿論感到忿忿不平。
據了解,林清岳從被逮捕一直到審判初期,對自己犯下的案件毫無悔意,不僅多次發表狂妄言論,甚至辱罵採訪的記者「沒有人性」。在輿論壓力下,一、二審皆判處林清岳死刑。資深教誨師張柏舟透露,林清岳直至死前皆未曾懺悔,並認為他毫無對不起父母,還覺得是雙親對不起自己。
教誨師表示,林清岳認為,身為兒子的他,自由使用父母的金錢是天經地義的,對於必須透過要求的方式,才能從父母手上取得金錢一事,始終感到忿忿不平,更認定自己是實質上的受害者,對於社會對他的輿論與指責感到憤怒。2002年5月6日林清岳於土城看守所之臺北監獄附屬刑場槍決,死後透過林口長庚醫院,捐出器官心臟、兩個腎臟、一對眼角膜,以及皮膚、骨骼等器官。
▼林清岳及其他共犯俯首認罪,被警方移送法辦。(圖/東森新聞)
另一方面,血案發生後,或許因為情節太過恐怖,林家舊宅始終無人居住,也遲遲無法脫手,成為當地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凶宅。據傳,曾有宗教團體相中林宅,希望改建成陰廟,但被林家親屬回絕,直到2012年才由工程單位承租,目前作為工務所及員工宿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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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奇案/狂砍父母106刀遭判死!教誨師曝扭曲想法「花父母錢天經地義」 超恐凶宅現況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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