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套房變垃圾山!還欠租金、水電費 桃園惡房客下場曝
桃園羅姓女子以每個月1萬8千向羅姓男子承租房子,卻多次拖欠房租、水電費,另外羅姓女子在退租後,沒有將房子回歸原狀,不但留下大量垃圾,廁所也留下汙垢,對此曹姓房東感到相當頭疼,向羅女求償14萬多,法院判羅女未盡善良管理人責任,判她應賠償房東8萬多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羅女自2019年10月20日向曹姓房東租房,為期一年, 當初簽約的租金為1萬8千元,未料羅女半年後多次拖欠房租,總共拖欠3萬6千多元租金、水費3281元,另外電費共計5萬7446元,全部都是由曹男先行墊付。
▼一名女子拖欠租金等費用,法院判賠8萬多元。(圖/翻攝自pixabay)
曹男不滿表示,羅女在租期擅自搬走冰箱,退房時還遺留大量垃圾以及髒污,令曹男相當困擾,因此認為她未善盡保管維護房屋及回復原狀的義務。曹男主張他損失的冰箱2萬元、清潔費6萬元、油漆費1800元,以及扣掉已收押租金3萬6000元,羅男表示應賠償他14萬2527元。
羅女則反駁,她在租房子期間確實有欠租金、水電費的情況,另外油漆費也沒有異議,但是不同意房東要求冰箱、清潔費,羅女認為她曾與房東約定,屋內的物品可由她使用至不堪使用為止,因此她在租賃期間把壞掉的冰箱,交由回收人員處置,以及承租時「房屋的狀態和搬離時並無不同」。
▼法院判定羅女須賠償8萬多元,全案仍可上訴。(圖/翻攝自pixabay)
法官認為房子確實變得紊亂以及骯髒,因此認定清潔求償9千6百元,另外羅女欠繳房租、水電費、油漆費,羅女總共需賠償8萬127元,全案仍可上訴。
(封面圖/翻攝自Photo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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