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楊姓男子跟朋友吃完薑母鴨騎車回家,結果在警方的臨檢站前200公尺把車停下,打算用走路的回家,員警上前對他攔查並酒測,但男子拒絕,吃上一張拒測罰單9萬元,男子不服告上法院,法官認為,楊姓男子沒有危險駕駛行為,也不是騎車被攔檢,認定他有權拒絕酒測,判可以撤銷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