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人妻,自2018年起背著老公和黃姓男子偷情,直到丈夫某次查看妻子手機時,才發現妻子手機內存有大量鹹濕對話,而對象甚至是自己的同事兼多年好友,人夫為此一狀告上法院,求償200萬元,法院衡量雙方財力,判黃男須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人夫發現妻子手機內存有大量鹹濕對話。(圖/翻攝自Pixabay)

人夫在今年1月時質問妻子,妻子才坦承偷吃,並表示期間多次趁他出差時,不顧小孩就在家中睡覺,就將黃男帶回家發生性行為,人夫遭到妻子與好友背叛後大受打擊,2月間決定與妻子離婚,並向黃男提告求償200萬元精神撫慰金。
▼妻子和小王偷情多達35次。(圖/翻攝自Pixabay)

黃男不否認和人妻發生性行為,不過他也指控人夫在婚姻中多次和多名女子搞曖昧,並質疑人夫是否有經過妻子的同意才看LINE對話紀錄,有侵害隱私權之嫌。新北地院勘驗各事項後,不採信黃男說法,認為他明知人妻已婚,其行為皆已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的分際,侵害王男配偶權,審結衡量雙方財力,判他須賠償30萬元,可上訴。
(封面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