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48歲郭姓嫌犯,去年五月在工廠工作,因為62歲女同事連續三、四個月嘲笑他,讓他忍無可忍拿牛排刀找對方理論,對方說了一句你不敢承認當然是女生,惹火嫌犯,嫌犯刺傷對方,其中一刀刺到左胸,致命傷,女同事送醫不治,一審嫌犯被判傷害致死,二審改判殺人罪,原因是手段兇殘,不過嫌犯媽媽說,兒子一直被欺負,才會犯下大錯。
▼郭姓嫌犯遭女同事不斷嘲笑。(圖/東森新聞)
說到兒子犯下殺人罪,媽媽眼眶紅,替兒子報不平。嫌犯媽媽:「他被糟蹋到沒辦法,拿那個刀子警告而已,哪知道那個太太,六十幾歲,一直搶。」、「都被欺負,閃個身也要罵一下,都冤枉他。」
郭姓嫌犯和張姓死者是公司生產線員工,平常只有點頭之交,去年年初,張姓死者開始對嫌犯出言嘲笑,不滿嫌犯製作的生產零件,他忍無可忍,拿著原本放在機車車箱內的牛排刀,質問張姓死者為什麼要誣賴他,而且肯定是他做的,張姓死者說如果不是你們,難道是我自己嗎,嫌犯回她,如果我不承認,我就是女生,穿裙子的喔,對方說不敢承認,當然是女生,嫌犯氣炸,拿牛排刀朝對方臉上揮,致命傷是左胸有17公分深的刺傷,造成氣胸,休克死亡。
▼張姓死者左胸遭刺傷,引發氣胸,休克死亡。(圖/東森新聞)
嫌犯行兇之後,走到廠房外,自己自行撥打110報警,而嫌犯的鄰居則說,嫌犯從小就很少講話,沒想到會殺人。嫌犯今年48歲,在工作的工廠拿出他預藏的牛排刀,朝著62歲女同事猛刺,7秒砍刺女同事多刀,一審判傷害致死,8年徒刑,二審改判殺人罪,14年徒刑,理由是手段兇殘,而且至今沒和對方和解。嫌犯媽媽:「婦人的媽媽要300萬,她親生女兒也是300萬,還有她兩個不是親生的,嫁過去,不是親生的,兩個兒子不是親生的,也是300萬、300萬,共1200萬,要1200萬還有喪葬費。」
▼48歲郭姓嫌犯遭判殺人罪,14年徒刑。(圖/東森新聞)
因為被嘲笑,拿牛排刀報復,嫌犯即便第一時間自首,高分院仍認為嫌犯犯案動機沒有值得憐憫之處,二審逆轉,判殺人罪行。
(封面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