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心失控罵人可得要付出代價!新北市一處大型社區內,其中一名開花店的婦人在社區內燒金紙被檢舉,她得知是被開飲料店的鄰居檢舉後,氣得到對方店內理論,但一連三度脫口而出以台語的三個字辱罵對方,可讓她因此被警方依公然侮辱罪嫌送辦,如今被法官判賠5000元。
飲料店內兩名婦人激動大聲爭執,這名婦人用台語罵出三個字回嗆,這可讓她付出被警方送辦的代價,被告的婦人供稱,因為有人轉述對方說她偷社區衛生紙才會去質問,認為只是一個小爭執,當時聽對方一直說「錄起來」,才用手擋鏡頭,並沒有要打人。
▼這名婦人用台語罵出三個字,讓她付出被警方送辦的代價。(圖/東森新聞)
而被辱罵的婦人在法庭上不僅表示要求償30萬,還要求對方在所住的大型社區內,一共12棟大樓的電梯公告欄,張貼5天的道歉啟事,但法官認為張貼道歉啟事,不僅會讓原本不知情的住戶知道這件事,對回復名譽又沒有任何幫助,因此駁回這要求。
▼被告的婦人供稱,因為有人轉述對方說她偷社區衛生紙才會去質問。(圖/東森新聞)
法官檢視相關影像,認定被告的婦人辱罵對方3次,脫口而出的三個字,屬於侮辱性用語,含有輕蔑及羞辱意涵,因此判她要賠對方5000元。就在判決出爐後,重回社區但原告母女已經搬走,而被告婦人則透露,雙方過去因為其他糾紛結下樑子,早就不是一、兩天,如今得知被法官判賠5000元,她不會再上訴也不願多做回應。
▼重回社區,得知原告母女與被告婦人之前就因其他糾紛結下樑子。(圖/東森新聞)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