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上官叫醒!士兵拿球棒狂毆獲緩刑…軍方認判太輕怒上訴
新竹空軍基地一名20歲李姓上兵,在2019年12月4日因賴床缺席早點名,被鄭姓中士叫起床,沒想到他竟持球棒狂毆鄭姓中士,導致鄭姓中士身上多處挫傷。李兵事後遭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但軍方認為,李兵對長官施暴卻只遭到輕判,遂提起上訴;二審高院認定鄭姓中士只是上官而非長官,審結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據悉,李男於2018年6月1日入伍(已於今年1月1日退伍),在空軍第二戰術戰鬥機聯隊第二基地勤務大隊基勤中隊勤支分隊擔任行政兵,鄭姓中士則是偵消分隊化學士,皆為志願役。
此事發於去年12月4日上午6時15分,鄭姓中士發現李兵缺席早點名,找了同袍也叫不醒人,便輕自前往叫人。沒想到李兵不但不聽令,反而覺得鄭姓中士罵髒話很難聽,事後竟持球棒追打他,造成鄭姓中士身上有多處受傷,左手肘也因此挫傷。
一審新竹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李兵犯後態度良好,面對提問也都坦承不諱,考量他年紀尚輕,當初僅因一時衝動而犯罪,依法判處他拘役59日,得易科罰金5萬9千元,並宣告緩刑2年。但軍方得知判決結果後,質疑李兵「以下犯上」卻獲緩刑,因此請檢察官上訴。
高院審理時認為,鄭男是「上官」非「長官」,李兵犯的是陸海空軍刑法「對上官施強暴罪」,而不是軍方請求上訴時主張的「對長官施強暴罪」,加上鄭男在審判期間承認,案發當下因為情緒上來,他有對李兵嗆聲「出來單挑」以及其他挑釁的髒話,李兵才因此動手。綜合以上,高院認為原判決無過輕或違反罪刑原則,審結駁回上訴。
(封面圖/翻攝自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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