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議題在講究「人權」的台灣是個大哉問!捷運殺人案的
鄭捷死刑定讞、湯姆熊男童割喉案,兇手免死定讞,判死判活都有不符合期待的人民要抗議。國際鑑識專家
李昌鈺,今天在一場餐會上就公開對「死刑」議題表示力挺「死刑是有存在的必要」。
李昌鈺在接受《中央社》訪問時提到死刑的看法,他認為犯罪者有分為「衝動犯罪」和「常業罪犯」,前者例如妻子一氣之下打死老公,這種因衝動留下的遺憾就不適合死刑;但後者,一個性侵殺害10多名婦女的連續犯案者,已經無法感化,「不要死刑怎麼向眾多受害者家屬交代,這種死刑是有必要的。」
至於死刑和人權的平衡問題,當一面保護人權時,另一方面也要保護被害者的人權,才能彰顯出社會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