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有一名林姓男子,去年在店外擺夾娃娃機,卻沒有執照,還多處改裝,破壞遊戲規則且影響夾取率,被移送法辦。一審被判刑三個月,林姓男子不服提起上訴,二審法官認為男子曾親自示範第五十一次還是夾到商品,加上他未修改主機板程式,因此判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