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非當事畫面。
20幾歲曹姓男子,日前透過
通訊軟體認識一名國一
少女,約她出來見面,甚至還將她帶回住處聊天,看少女年幼可欺就將她撲倒在床,儘管少女大喊
「我才國一,不要碰我!」,仍被
性侵得逞。
被害少女指出,她2014年10月時透過手機通訊軟體「BEETALK」認識曹男,覺得兩人蠻談得來,因此去年1月底就相約見面,見面後,曹男提議到他的住處聊天,少女不疑有他並一同前往,未料,少女到曹男住處後露出真面目,將少女撲倒,摸胸脫褲,性侵得逞。
少女事後將此事告訴學姊後,學姊用少女的帳號傳訊給曹男
「我有小孩了,等法院的傳單吧」,對方嚇得連問「是誰的小孩?」,曹男到案辯稱兩人只有聊天,是少女故意誣陷,否認性侵。醫院驗傷報告指出,少女處女膜有裂傷,加上少女陳述的情況,法官認定,依少女的年紀來看,這些細節不可能是她虛構或捏造,因此認定曹男性侵事證明確,士林地院判處他8年6個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