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男女朋友? 居家檢疫者趴趴走 超蝦理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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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男女朋友? 居家檢疫者趴趴走 超蝦理由曝光

台灣境外移入患者眾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凡入境者皆需進行14天居家檢疫,卻有些民眾頻頻發生落跑事件,而違規理由還有千百種,衛生單位聽了非常無奈。其實疫情中心早已明訂法規,居家檢疫者擅自離開2小時內將罰10萬,擅離72小時以上可重罰100萬,近期已有民眾挨罰百萬。

 

▼近期衛生單位在北市抓到許多居家檢疫者在外趴趴走。(示意圖/東森新聞)

 

根據《聯合報》報導,在武漢肺炎爆發以來,台北市就有72人不遵守居家檢疫規定,被開罰1至100萬元不等,其中新北也有56人、高雄58人、台南市32人、桃園市26人,據衛生單位透露,違規民眾的理由千百種,像是要見男女朋友、想吃麥當勞、要跟朋友借錢、車子加油等,不禁讓衛生單位感到非常無奈。

 

近期,就有名35歲黃姓男子,3月中從國外回來,因為在家心情苦悶,所以刻意不帶手機跑去台北市東區夜店與友人喝酒,不料遇到臨檢,當場被查獲。對此,衛生福利部表示由於夜店為密閉空間,男子又是刻意外出,因此開罰100萬元,並將他強制安置在集中檢疫所。

 

▼黃姓男子因心情苦悶,跑去與友人喝酒遭罰100萬。(示意圖/Pixabay)

 

還有一名從廈門返台的29歲李姓台商,認為自己健康狀況良好,所以沒有配合居家檢疫規定,在外趴趴走4次,依規定開罰100萬,得知開罰的他情緒一度失控,除在急診室大鬧外,還不配戴口罩,並對他人吐口水證明自己沒有受感染,直到警方到場後才成功壓制住這名男子。

 

▼另外一名台商4度在外趴趴走遭罰百萬,一度情緒失控在醫院大鬧。(示意圖/Pixabay)

 

其實疫情中心早已有相關懲處規定,依傳染病防治法,受居家檢疫卻擅自離開者可處10至100萬元,根據裁罰基準,擅離2小時,開罰10萬、2至6小時可罰到20萬、6至24小時30萬、24至72小時60萬、超過72小時可開罰100萬,而2度擅離者除加重罰鍰外,也需依規定強制集中至檢疫所。

 

(封面圖 / 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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