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人員竟然知法犯法!一名就讀中央警察大學的女學生於2016年7月起到台中市政府警察局實習,與同為警務員的男友及男友的友人相約喝酒吃飯,未料,女子黃湯下肚後,不勝酒力醉倒,男友的友人竟然趁機性侵。台中地院經過審理後依犯乘機性交罪,判處色男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判決書指出,現年33歲的女子2016年10月7日與男友參加完同事聚餐後,一起返回男友住處,後來男友的友人也現身,一起喝酒、吃消夜聊天。過程中,友人不斷灌兩人紅酒,導致女子男友當場醉倒。女子認為男子是男友的大學同學便放下戒心,加上對方是長官而無法拒絕喝酒,直到隔天凌晨醉倒在沙發上,且不斷嘔吐。
▼女子最後不勝酒力,遭到已婚長官性侵得逞。(示意圖/Pixabay)
友人見狀,隨即幫忙擦拭嘔吐物,未料竟然趁機伸出狼爪,性侵得逞,犯後還直接在現場呼呼大睡。女子醒來後驚覺遭到汙辱,便返回宿舍跟同學訴苦;女子友人證稱,她9日曾力勸對方跟男友坦白,未料男友得知女友被性侵後,竟然只簡單丟出一句「喔」,沒有任何回應。而男友則指稱,友人8日當天早上就已跟他坦承與女友發生關係。女子最後在友人的勸說下於11日驗傷報警。
▼女子男友得知性侵一事後,竟然只回應一句「喔」。(示意圖/Pixabay)
遭指控性侵的男子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一切是你情我願,且知道女子是朋友的女友,「我就扶她到房間休息,看到她的頭髮、臉及身上都是嘔吐物,我就到浴室拿濕毛巾幫她擦拭」。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男子已婚又是警務人員,卻未能奉公守法,為了逞一己私慾而性侵酒醉、無意識的學妹,造成對方身心受創,但念及男子最後坦承犯行,並賠償60萬元與女子和解,將他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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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