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位黃姓保全員,在工作時突然猝死,家屬認為是因為保全的工作超時才害保全賠上性命。家人提出告訴,但是保全公司則反駁,是對方有先天性心臟疾病才猝死,高雄地院審理結果,認為是公司排班不當,導致黃姓保全有好幾個月的加班,超時達六十小時,工作量過重才會猝死,應負一半責任,判賠新台幣5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