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一名未成年的富二代,長期沒有女友,又對性事產生好奇,因此獨自前往萬華區,與一名越南籍女子進行性交易,完事後卻栽到警方手裡,警方意外發現富二代尚未成年,該名越南籍女子頻頻喊冤:「我根本不知道他幾歲」!
該名家住信義區豪宅的未成年富二代,長期沒有女友,四周朋友陸續都有了對象,某次聚會時,其中一名友人談起性經驗,還不停吹噓,讓該名富二代萌生「擺脫處男」的想法,因此獨自來到萬華區,與一名越南籍女子敲定,以3600元價格進行全套性交易,並到附近旅館進行魚水之歡。不料完事後才剛走出旅館,就被逮個正著,眼尖的巡邏員警發現2人神情有異,攔下詢問,該名富二代因為過於緊張,沒問幾句就坦承進行性交易,員警便將2人帶回派出所。
▼未成年富二代為求「轉大人」,到萬華進行性交易。(示意圖/東森新聞)
員警調閱資料後發現,該名富二代竟然未成年,越南籍女子眼看情況不對,急得向警方供稱,她根本不知道對方幾歲,但警方將兩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越南籍女子更因與未成年者性交易,遭警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送辦。
▼越南籍女子沒想到富二代未成年,頻向警喊冤。(示意圖/東森新聞)
依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與未滿16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而18歲以上之人與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
(封面圖/翻攝自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