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廖姓水電工遭一名45歲熟女指控,去年7月到她住處維修電線,之後長達3個月都以每周一次的頻率性侵她,憤而對廖男提告強制性交、利用權勢性交等罪。廖男喊冤,表示2人為情侶關係,並未性侵她,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2人持續有親密的LINE對話,女子不僅傳「是你想我吧!」等曖昧字句給廖男,甚至還有親密合照,最後予以廖男不起訴處分。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該名熟女指控,去年7月中時,經友人介紹廖男到她的住處維修電線,但廖男突然將她拉到房間性侵,甚至不顧她反抗強行硬上,此後的3個月內,更以每周一次的頻率至她住處對她性侵,在今年3月又伸狼爪指侵,女子忍無可忍對廖男提起告訴。廖男到案後表示,與熟女是男女朋友關係,兩人自去年7月中旬便交往,直到今年4月分手,性行為是在兩情相悅下發生。
檢方勘驗2人LINE對話紀錄後,發現熟女自今年2月起陸續傳了「你有沒有給我秀秀」、「這種秀秀人家不要」、「幹嘛這樣吃醋了嗎?」、「是你想我吧」等親密訊息,甚至還在3月間規劃出遊。熟女也向檢方供稱,廖男到家中維修完工後,打電話詢問友人該如何支付工錢,對方告訴她「請喝飲料就好」,並未支付工資。
▼檢方勘驗2人LINE對話紀錄,發現熟女傳了多封親密訊息給廖男。(示意圖/pixabay)
雖熟女提出4月傳訊廖男,「我在派出所要告你強姦」、「我哭很久,我也把一開始你侵犯的事一五一十的說了」、「我不再吞忍包容害怕男友知道」等訊息,主張自己確實遭性侵。不過檢方認為,女子在案發後並未在第一時間報警,而是詢問友人如何支付廖男工錢,不符合常理;再者,若女方主張廖男第一次來家中便對她性侵,不應該再讓廖男至家中維修。加上全案僅是女方一人供詞,具體事證不足,檢方予以廖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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