漱口水驗出酒測值0.31 判無罪!北市警給建議
台北市一名男子被警方攔查酒測值達0.31,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開庭時他喊冤,前晚雖然有喝酒但睡了7小時後,再用漱口水漱口才上路,懷疑是漱口水的問題。法官當庭實測,酒測值真的達0.44,因此判他無罪,但檢方上訴,高院還是判無罪確定。到底漱口水會不會影響酒測值,我們實際測試。
▼一名男子使用漱口水後,酒測超標。(圖/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前一晚喝酒聚餐不免喝了幾杯,男子自覺有酒意,在停車場轎車內睡了七小時,之後他覺得酒意退了,還用漱口水漱口才上路,不過他上路之後,被警方攔查到,酒測值高達0.31,但是他喊冤他沒有喝酒,是因為漱口水。
鄭姓男子在2018年8月11日早上8點,在台北市路上逆向被警方攔查,酒測達0.31,跟警方坦承,前一晚聚餐確實喝三杯威士忌,但他強調有睡了七小時酒氣退了,也有使用漱口水才上路,但仍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一審時他庭上喊冤,認為這款漱口水含有酒精。
▼該名男子酒測值達0.31,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圖/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法官認為漱口水可能影響當時酒測的正確性,因此找來當時查獲的同一款漱口水,要男子當庭漱完口之後來酒測,來還原當時情況。
實測用完漱口水6分鐘後,用礦泉水來漱口,接著請警方酒測。
▼警察局呼籲民眾應配合員警於施測前,如實告知使用漱口水結束時間。(圖/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實測出來的結果,雖然酒精濃度是0.00,但其實酒精濃度,對每個人身體的代謝速率都不一樣,而其實廠商也說了,這款酒精濃度就含有19.5%到23.8%。
雖然記者實測沒有結果,但他在法庭上測出 0.44,因此一審判他無罪,但是檢方認為男子有多起酒駕前科,使用的漱口水包裝也標示有酒精成分,懷疑他用漱口水當藉口,對他上訴,案件到達高院,法官認為檢察官沒有證據,因此判他無罪,雖然每個人使用漱口水完結果不一,但有這樣的案例,民眾需要開車騎車上路前,還得多加留意。
▼每個人使用漱口水完結果不一,民眾上路前還得多加留意。(圖/取自臺北市波麗士IG)
對此台北市警局表示,目前市售漱口水多含有酒精成分,如民眾使用漱口水漱口後,隨即予以測試,必然殘留口腔酒精而有酒測值,因此警察局呼籲民眾應配合員警於施測前,如實告知使用漱口水結束時間,等待結束時間達15分鐘以上後再予施測,或可要求員警給予礦泉水漱口,以排除口腔內殘留之酒精。
(封面圖/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提供、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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