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捷殺人案,最高法院「破例」傳喚鄭捷到庭參與「生死辯論」,並發表3點聲明:
第一,要對死者家屬跟被害人再次說聲對不起,或許你們不會原諒我,因為互換立場,我可能也不會原諒你們。但是或許我的道歉能讓你們心安,所以我要再說一次對不起。
第二,感謝最高法院給我機會出庭,其實我只想快點槍斃算了。但是因為有律師,還有在乎我死活的人鼓勵我,所以我才配合打官司,或許最後律師努力仍是一場空,但我請法官多聽聽律師的聲音,或許能讓司法能讓好的方向走。
第三,這是我最想說的,我不是甚麼專家,但是我在看守所裡面的感想是,矯正署乾脆為懲罰署算了,因為這裡面的人都在做一些高勞力、低智商的工作,例如做牙線棒,這些早就用機器就可以做,監所裡的人被當成人型廢棄物,出去之後也被歧視,這是一個仇恨連鎖,而監所就是這種連鎖的加工廠,以大寮事件來說,受刑人沒有希望,除了拚一把,還能做什麼?我或許幾個月後就會被槍斃,以上是我想說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