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單 首頁 搜尋

路段未設警告標示! 男超速42km判免罰

2016/04/06 13:15 字級:

超速收到罰單,竟然最後法官說不用被罰錢了,來看這名基隆的車主,是怎麼申訴成功的!一名黃姓男子,去年二月開車行經基隆,台62甲線快速道路,被固定式測速照相機拍到超速42km,但黃姓男子認為,測速照相機的前方路段沒有依照規定設置警告標示,因此控告警方違法取締,法官調查後,發現隧道內有假設警告標示,也確實是在合法範圍,但其實這個警告標示,是在黃姓男子被取締後才架設的,因此法官認為,警方舉發過程不合法,黃姓男子不用受罰。

 

 

【往下看更多】
新/上課突傳巨響 女大生校園墜樓當場死亡
37歲警巡邏完返警局 媽打電話急尋竟在地下室自戕
快訊/高雄港死亡車禍!駕駛「噴飛掛車外」慘死 畫面曝光

 

【今日最熱門】
全中運泳將「熱身跳水」遭禁賽 教練轟:台灣獨創
影/中國大媽攻陷日本?大阪城打腰鼓 萬人朝聖驚呆
Lulu遭爆受黃子佼牽連「婚事告吹」 萬秀金孫深夜發聲

 

分享 目前無推薦商品

推薦閱讀
分享
目前無推薦商品
上一張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