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為示意圖
呂姓男子與妻子結婚30年,育有2子1女,原本婚後的生活還算穩定,呂男在外地租屋工作。約10年前他與妻子大吵一架後,妻子便帶著孩子離家出走、音訊全無,妻子更將兩人共同打拼購買的透天厝賣掉,直到子女成年後才讓子女們回家陪爺爺、奶奶過年。去年11月,呂男父親去世,他要子女轉告妻子,身為媳婦能回家為公公戴孝,送最後一程,出殯當天妻仍沒出現;呂男說,他對妻已心灰意冷,對婚姻徹底絕望,他與妻形同陌路,婚姻有名無實,要求離婚。
呂妻同意離婚,法官安排到法院調解,希望雙方協議離婚,不必上法庭,但調解當天呂男未出現;法官認為這場官司原本可避免,最後訴訟費判由呂男負擔。呂男與妻離婚後,長子仍貼心關心並安慰父親,長子在臉書寫給父親一段話:「老爸,其實我也有很多心裡話想跟你說,以前不懂事,現在終於懂一點了」,在臉書中體貼不捨父親工作辛苦,希望稍彌補彼此多年來失去的親情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