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怪男,之前就已經因為半夜亂放高空煙火,擾亂安寧,被警方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但沒想至他沒學到教訓,這次更誇張,改造煙火球攻擊他人車子,接二連三犯案,讓周邊鄰居活在恐懼之中,警方目前已經逮到人,但卻仍以社維法裁罰,相較於兩年前台中就有相同案例,法官以製造爆裂物罪重判七年,高雄警方作法大不同,附近住戶也擔心這名男子若再犯案攻擊到路人,產生傷亡誰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