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油」判4年 律:魏不知情、成分有標棕櫚油

「混油」判4年 律:魏不知情、成分有標棕櫚油
頂新味全混油案,台北地院一審判決出爐,魏應充判4年徒刑。法官認定魏應充採「具競爭力」策略,混充含「銅葉綠素」的劣油,加上產品標示橄欖油,裡頭卻只有2%真油,根本欺瞞消費者。委任律師反擊,董事長不可能全部知情,產品成分也有標示含棕櫚油,怎麼算詐欺。
頂新 味全 魏應充 銅葉綠素 混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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