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李姓婦人在10年前不顧家裡經濟拮据,執意生下第5名子女,由於擔心受到丈夫指責,她生產後就將孩子交給陌生女子高小姐,之後良心不安想要回孩子,卻再也沒遇到高小姐,事後她懊悔地主動到派出所自首,被移送法辦起訴;雖然丈夫也替她求情,高雄地院認為,她讓孩子至今下落不明,因此依遺棄罪判李婦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李女於2009年8月在小港區某間婦產科生下兒子,但因家境經濟困窘,擔心丈夫責怪她私自決定生下來,因此在思慮不周的情況下,在小港某體育場將兒子送給一名高姓女子,但後來心中一直惴惴不安,覺得自己對不起丈夫及孩子,因此向丈夫坦承一切,而兩人則從那時開始,常常到當時交付孩子的體育館,看能不能再遇上那位高姓女子,不過都沒有遇到,至今音訊全無。
▼李女將孩子送給高小姐。(示意圖/Pixabay)
合議庭審理時,李女申請的公設辯護人指出,李女因丈夫已表明不願再有孩子才隱瞞懷孕,就連臨盆之際也是隻身前往生產,但兒子出生後,她左思右想還是不知道該如何是好,一時思慮不周才犯案。另一方面,李女丈夫出庭時也位老婆求情:「太太很想找到這小孩」,且該做的也做了,希望法官別讓老婆入監。
▼李女想找回孩子。(示意圖/Pixabay)
然而,法官審理後表示,李女雖然認錯了,也得到丈夫的諒解,但是把剛出生沒多久的兒子交給背景不明的陌生人,到現在連孩子的處境、有無受良善照顧都不知道,因此僅符合自首減刑,難以給予緩刑,依遺棄罪判李婦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封面圖/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