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軟體發達,光是一張貼圖就可能表達內心感受,不少上頭附有文字的貼圖,更是語意到味,只是以一個負面罵人的貼圖來說,發給群組當中不熟的朋友,跟一個要好的麻吉,對方的感受也會大不相同,一旦對方覺得有敵意,就可以提出公然侮辱告訴。
▼社區保全在群組對罵,其中一名保全用貼圖嗆聲「你的腦袋被門夾過嗎」引發貼圖混戰,最後鬧上法院。(圖/東森新聞)
公然侮辱罪怎麼成立,要分兩個部分來分析,以往在公開場合,用文字或者聲音指名道性就算。
東森記者陳稚暉:「像我現在所在的地方,是臺中國家歌劇院,比如說被你罵的那個人站對面,當下你有可能就會被那個人告,因為旁邊這時候,也有可能會有其他路人走過去。」
而現在通訊發達,幾乎每個人都使用社交軟體的人,無論是微信或者Line,罵人不再是當面罵,Line就算不打字,發了張貼圖就可能會被告。
律師張嘉麟:「需要讓不特定的第3人,都認為你當事人名譽受損,這個部分成立法官才認為你有受到損害,所以現在很多人要罵人,也懶得開口罵,可能有時候是這種情形,用貼圖來表達個人的情緒。」
▼律師表示,只要有不特定的第3人,認為當事人名譽受損,就成立公然侮辱。(圖/東森新聞)
一般民眾對於貼圖罵人吃官司,看法兩極,贊同的人觀點是自己做的事,自己擔。
民眾:「就是只要是侮辱人的意味的話,你使用貼圖的時候都應該謹慎。」
就是因為發送貼圖,代表的是內心想法。
民眾:「就是這些貼圖上的話,也是從你手機發出去的,就跟你打的那些字是一樣的。」
但也有人覺得,沒必要被一張貼圖,弄得雞犬不寧,還要上法院。
民眾:「有點小題大作的感覺,對啊。」
民眾:「還好,如果是我的話,我應該不會告。」
▼只要以貼圖圖戰,群組對話被截圖,就算數。(圖/東森新聞)
但律師說在通訊軟體,以貼圖圖戰,群組對話一被截圖,就算數。
律師張嘉麟:「可能連電話溝通的次數,都比以前少了,通常都是透過這些通訊軟體上的互動。」
Line的圖一大堆,儘管是可愛圖案,旁邊也會搭配一些字,有的講得酸溜溜,有的光看文字,就讓人很想狠踢對方好幾腳,只是同一個貼圖,發給不熟的朋友,跟超好的麻吉,對方的反應也會大不同。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