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女騎士載著女兒,被小客車撞飛,再撞上路邊遊覽車,肇事駕駛表示願意負責,但因為有重要會議也留了聯絡電話,事後女騎士做筆錄,才發現電話打不通,警方以車追人,肇事駕駛說,當時太急,寫錯電話號碼。
▼21號上午女騎士載著女兒,被小客車撞飛。(圖/東森新聞)

2部汽機車才剛過了紅燈,銀色轎車搶快跟上,但其實當他通過時,號誌燈轉為紅燈,一名機車騎士左轉直接被撞上,騎士跟女兒摔飛撞上臨停路旁的遊覽車,接著滑行倒地,做媽媽的好心疼,趕緊關心女兒傷勢,從背面看到正面就怕有個閃失,但撞擊力道太大,讓騎士一度站不起來,穿著藍色外套的男子,從另一邊走了過來,就是他撞到機車騎士,原本要幫騎士扶起車子,事後他們說了幾句話,駕駛人就離開。
埔子所長林延安:「現場路口監視器,發現該自小客車闖紅燈,與左轉機車發生擦撞。」
▼駕駛稱有重要會議,留下聯絡方式後離開,女騎士事後要聯繫車主,電話卻打不通。(圖/東森新聞)

這起車禍就發生在這個月21號早上7點多,騎士載著女兒,行經同德七街,卻被從寶慶路開車,行駛而來的駕駛給撞上,騎士的姐姐事後PO文表示,一度找不到這名肇事駕駛,當時對方說,快過年了,不要把事情鬧大,還有重要會議要先離開,妹妹說不能走,會變成肇事逃逸,但駕駛堅持有重要會議,願意負賠償責任,留下聯絡方式後離開,只是沒想到,騎士報警後,回頭要聯繫肇事車主,卻找不到人,懷疑難道對方是故意留假電話嗎?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以車追人聯絡上肇事民眾,對方供稱當時太急才會寫錯電話號碼。
▼警方以車追人,對方稱當時太著急才會留錯號碼。(圖/東森新聞)

埔子所長林延安:「機車駕駛人,也在當天下午到派出所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依規受理,並通知汽車駕駛人到案說明。」
事後雙方談好賠償,但警方也提醒,如果遇到發生車禍,現場除了報警拍照存證外,肇事者留下的聯絡電話,現場直接撥打確認,對自己能增加更多保障。
(封面圖/東森新聞)